南昌市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
有明确的文物入藏标准,南昌市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博物馆馆藏藏品入藏必须紧紧围绕我馆陈列展览、满足广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以及我馆办馆理念这一主题,并且还紧扣全国传统手工艺特色的各种门类、人物故事、音像资料等一一甄选入藏。入藏的文物必须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能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能为和谐社会人民幸福生活服务。
藏品鉴选必须符合本馆藏品收藏的目的,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统一的入藏标准进行鉴选。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分类。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集中保存。非藏品另行处理,不准登记入库。
南昌市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一、藏品征集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法规的程序,要有完备的征集手续。
1.设立藏品征集专项资金。
2.根据馆藏作品结构的需要,提出可以征集的藏品对象。
3.获取藏品信息。鼓励各部室和个人提供藏品信息。对本馆工作人员提供征集珍贵藏品的重要信息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4.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拟征集的藏品的真伪、时代、质地及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进行鉴定,确定是否符合本馆收藏的标准和要求。
5.撰写征集报告,就以上内容以及征集价格作出详细说明。征集报告应经鉴定人员和征集研究部主任签字,报主管副馆长签字。如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由征集研究部代拟行文上报。
6.征集的藏品如属海外捐赠,应由征集研究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藏品征集费应本着实事求是、物有所值的原则。征集费用由征集研究部报主管副馆长或馆长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8.收藏证书的发放。收藏证书是馆藏藏品的重要凭证,须经藏品鉴选鉴定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发放;藏品征集研究部指定专人办理,收藏证书要名、物相符,收藏证书号应按类造册登记保存。收藏证经馆长签字盖章后方可发放。
二、建立藏品征集档案
1.藏品征集的过程和藏品捐赠档案是记载藏品流传经过的重要资料,由藏品征集研究部收集和整理文物征集资料工作,并及时归档。
2.藏品征集档案包括:
①藏品说明。
②藏品证书。
③藏品相关资料,如合影、珍贵书籍等。
3.负责藏品征集档案的立卷、装订和管理工作。
三、附则
1.本制度由藏品征集研究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藏品征集机构
南昌市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博物馆设有藏品征集研究部,专门负责我馆藏品征集和研究工作,由馆长亲自主抓,下设部室,负责全国藏品征集和研究工作。
有专门负责征集的人员
为了丰富我馆的藏品数量和种类,采取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大藏品征集力度,设有专门的藏品征集研究部和征集人员。
南昌市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博物馆藏品征集部人员
机构 |
征集人员 |
学历 |
职称 |
藏品征集研究部 |
蔡丽 |
本科 |
助教 |
郑春玥 |
本科 |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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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威 |
本科 |
助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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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庭芳 |
硕士研究生 |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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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静宜 |
本科 |
助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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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丁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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